关于调整原油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自2020年3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1日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列原油品种合约保证金调整如下:
SC原油——18%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