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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20-03-11

关于调整原油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自2020年3月11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1日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列原油品种合约保证金调整如下:

 

SC原油——18%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