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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7-11-06

广大投资者:
结合交易所相关文件通知以及市场行情情况,现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06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下列品种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如下:
棉花CF——11%;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17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