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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2018-02-09

关于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18年春节长假将至,此次长假为2018年2月15日(星期四)起至2018年2月21日(星期三)止,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国际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剧烈而影响节后国内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的交易风险,结合各家交易所“关于做好2018春节长假市场风险控制的通知”,现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调整时间和收取标准、长假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停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2018年2月12日结算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16%

白银、铝、铜、锡——18%

石油沥青、铅、锌——20%

热轧卷板、镍——21%

螺纹钢——22%

橡胶——23%

线材——25%

燃料油——45%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2号——18%

黄大豆1号、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 ——19%

焦煤、焦炭——23%

铁矿石——24%

细工木板、纤维板——25%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棉纱、籼稻、晚籼稻、菜籽油、普麦、早籼稻、白糖——18%

苹果、玻璃、甲醇、菜粕、PTA、动力煤——19%

硅铁、锰硅——20%

强麦——24%

菜籽——25%

注:上述未提到的期货品种合约保证金不变;

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的调回时间另行通知。

二、长假期间各合约品种的涨跌幅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自2018年2月14日开盘起,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白银、铜、铝、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锌、铅、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7%;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镍、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9%;

2、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来水平。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18年2月14日开盘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7%。

2、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18年2月14日开盘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的涨跌停板幅度原比例调整至7%;铁矿石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9%;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2、2018年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连续交易时间:

21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22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

222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持仓结构的调整,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