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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22-03-07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一、能源中心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202237日结算时起,能源中心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原油2204-2206/低硫燃料油2204-2206——19%

 

二、上期所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202237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燃料油2204-2206/纸浆——17%

2203-2206——19%

 

三、郑商所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202238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PTA 2205——14%

花生2204——15%

强麦——1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