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五一长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22年五一长假将至,此次长假为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起至2022年5月4日(星期三)止,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国际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剧烈而影响节后国内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的交易风险,结合各家交易所“关于做好2022五一长假市场风险控制的通知”,现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调整时间和收取标准、长假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停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7日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橡胶——20%
白银、铝、铜——24%
热轧卷板、螺纹钢、线材——26%
铅、锌、不锈钢、锡——28%
纸浆——30%
石油沥青、燃料油——34%
镍——3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纤维板、粳米——14%
玉米淀粉——18%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鸡蛋、生猪、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20%
苯乙烯、乙二醇、棕榈油——24%
铁矿石、液化石油气——26%
焦煤、焦炭——34%
细工木板——45%
3、郑州商品交易所:
短纤、花生、白糖、PTA——20%
粳稻、晚籼稻、普麦、早籼稻、强麦——21%
棉纱、棉花、菜籽油、菜粕、尿素——22%
苹果、红枣、玻璃、甲醇、纯碱、硅铁、硅锰、动力煤——24%
菜籽、尿素2205——25%
动力煤2205/2209——66%
动力煤2206-2208/2210-2304——56%
4、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20%
阴极铜——24%
低硫燃料油、原油——34%
5、金融期货交易所:
TS——0.8%
TF——2.2%
T——3%
IO、IF、IH——16%
IC——18%
注: 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的调回时间另行通知。
二、长假期间各合约品种的涨跌幅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1、自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2、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22年4月28日结算时起,苹果、甲醇、玻璃和纯碱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棉花和棉纱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菜油、菜粕和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白糖、花生、PTA和短纤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2、2022年5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菜油期货22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仍为9%,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中尿素期货2205、2206、2207、2208及22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仍为9%;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2、2022年5月5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五)、能源交易中心
1、自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2、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连续交易时间:
4月29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三)休市。
5月5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四、特别风控要求:
(一)4月29日收盘前,将普通保证金标准的客户风险度控制在120%以内;
(二)4月29日当日风险控制,不分当日、隔日风险,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控制客户风险。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营业部及业务部门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前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