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18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此次假期时间为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2018年4月8日(星期日)止,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现将“清明节”前后,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情况及其他变化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3日结算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天然橡胶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8%。
二、自2018年4月3日结算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三、自2018年4月3日结算起,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豆粕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至14%。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白糖、菜籽油、菜粕期货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棉花、PTA、动力煤期货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棉花、菜籽油、白糖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四、自2018年4月3日结算起,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豆粕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五、自2018年4月9日恢复交易后,若当日无单边市情况发生,结算时起上述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六、2018年4月4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9日8:55-9:00为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轻仓过节,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风控部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