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一、上期所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自2023年7月4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铝、铜——15%
黄金、铅、锌——16%
燃料油——17%
白银——19%
二、能源交易中心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自2023年7月4日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列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调整如下:
国际铜——15%
原油——1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