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元旦假期间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2024年元旦假期将至,此次长假为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起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止,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国际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剧烈而影响节后国内期货市场的相关品种的交易风险,结合各家交易所“关于做好2024元旦长假市场风险控制的通知”,现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调整时间和收取标准、长假前后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停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28日结算时起,各交易所品种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
生猪——14%
液化石油气——18%;
2、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15%
碳酸锂——21%
碳酸锂2401/2402——25%
3、能源中心:
低硫燃料油、原油——18%
4、上海期货交易所:
燃料油——16%
氧化铝、石油沥青——17%
丁二烯橡胶——19%
二、长假期间各合约品种的涨跌幅调整: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
1、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生猪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生猪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二)广州期货交易所:
1、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其中碳酸锂期货LC2401、LC240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
(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2、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与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1、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氧化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2、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与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连续交易时间:
12月29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12月30日(星期六)至1月1日(星期一)休市。
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四、特别风控要求:
(一)12月29日收盘前,将普通保证金标准的客户风险度控制在120%以内;
(二)12月29日当日风险控制,不分当日、隔日风险,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控制客户风险。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持仓结构的调整,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陆期货风控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