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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2018-07-10

关于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广大投资者:

经研究决定,现就180燃料油期货合约终止交易以及保税380燃料油期货合约挂牌,现将该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6日开盘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该品种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燃料油—— 18%;

二、自2018年7月16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该品种普通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燃料油—— 15%;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