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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8-08-01

广大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8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8月2日结算时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列原油品种合约保证金调整如下:

SC1901——13%

SC1902——12.5%

其他品种合约的保证金暂不作改变。

关于交易保证金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各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保证金变化,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上海大陆期货

2018年8月1日